为防止“塑化剂”污染
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提倡使用不锈钢材质管道设备等
2019年11月4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《关于食品中“塑化剂”污染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》。《意见》指出,食品生产者应加强原辅料管控,对采购的油脂类、酒类食品原辅料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,要开展塑化剂项目检验,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;食品生产者应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管控,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塑料包装材料、密封垫片等开展塑化剂实验,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塑料包装材料等包装油脂类、酒类产品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对油脂类、酒类食品的塑化剂大残留量等指标进行了严格限定。